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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

广东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艺术品拍卖规则

 

1、 本拍卖规则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并参照国际通行拍卖惯例及境内实际情况、本公司章程所制定。

2、 本公司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条例、章程和本规定界定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关于委托人

1、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必须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并与本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2、 委托人应向本公司保证对其拍卖标的有完全所有权,在该拍卖标的上没有设定任何权利,有义务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从委托本公司拍卖之日起,对该拍卖标的所有权的一切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并对由此造成本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予以赔偿。

3、 委托人应向本公司提供拍卖标的的一切资料,并应就其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的瑕疵向本公司明确说明。

4、 委托人在拍卖前因撤回标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5、 本公司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拍卖地点、拍卖时间、拍卖条件、拍卖方式等,并以本公司认为适当的、合理的形式对拍卖标的作描述和评价,确定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和参考价。

6、本规则就上述关于委托人的未尽事宜,按本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执行。

 

关于竞买人

1、 竞买人须凭本公司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竞买登记表”,缴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进入拍卖会场领取拍卖会号牌。委托代理人竞拍的须在拍卖前以书面形式确认。

2、 竞买人或其代理人如不能出席拍卖会,可采用电话报价的形式委托他人代为竞投,电话报价应在拍卖前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3、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对于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瑕疵等概不做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亲自查看标的现状,鉴定标的品质,并对其竞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的现状。

4、 本公司采取增价方式拍卖,最高应价者由拍卖师击槌宣布与之成交,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5、 标的成交,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实际成交价15%的佣金。

6、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应按本公司规定的期限接管标的。逾期接管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对标的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处置不当而引致的纠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东公正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