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精品欣赏
-
广州市桃园南二街#190#192地下一层090号车位
拍卖时间:2014/12/12
参考价格:¥270,000.00
标的基本情况 |
拍卖标的 |
广州市桃园南二街#190#192地下一层090号车位 |
||
拍卖号 |
(2014)穗越法拍卖0198号 |
案号 |
(2014)穗越法执字第3830号 |
|
委托方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拍卖机构 |
广东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
|
拍卖时间 |
2014年12月12日10时00分 |
拍卖方式 |
按现状增价现场拍卖 |
|
标的评估价值(元) |
270,000 |
起拍价(元) |
270,000 |
|
保证金(元) |
27,000 |
保证金缴款期限 |
2014年12月09日17时前 |
拍卖标的简介 |
根据广州衡鼎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穗衡鼎评报房字(2014)第B602号]显示: |
委托法院对拍卖标的的竞买条件及情况说明 |
1、按现状拍卖,法院不负责清场。 |
竞买人缴纳拍卖保证金须知 |
一、竞买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后登陆 “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www.gzsun.org)“拍卖标的及保证金缴纳”栏目点击本拍卖标的信息栏填写打印《拍卖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拍卖保证金须在2014年12月09日17时前划付到法院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划款时必须注明拍卖号及“拍卖保证金”字样。 |
成交价款及佣金支付期限 |
买受人从拍卖成交次日起10日内,必须将拍卖成交款全额(预交的保证金可以抵作拍卖成交款的一部分)直接划到委托法院指定账户,不能将款交到委托法院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除另有约定,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比例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为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1%;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0.5%。 |
竞买人需提交资料 |
1、自然人应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