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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联合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俩公司定于20130731日上午10点在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1202公开拍卖:

湛江市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债权项目,截止2013321,该债权本息合计10,252.76万元,其中,本金2,757.79万元,利息7494.97万元。该债权无抵押无保证人,查封了债务人名下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北侧的567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债权已诉讼。债务企业已停业。

已知瑕疵:

1、查封的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可能涉及拖欠税费。

2、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曾裁定将委托方作为本项目案件的执行主体变更为他人,并由他人申请拍卖过查封的土地并拍卖成交,后来由于委托方提出异议,最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拍卖。不排除他人再提出异议或者提起诉讼。

3、债务人除拖欠委托方贷款外,已知还有其他债务,涉及本金约1324.81万元,利息数额不详,涉及3个债权人,其中2个债权人已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委托方查封土地的分配。除上述债务外,不排除债务人拖欠其他债务。

4、查封土地的面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5、买受人应承继委托方在债权转让前与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诉讼项目委托代理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前已经发生,委托人尚没支付的任何费用等,债权转让公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委托人收妥全部成交款后,方办理债权移交手续。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法律文书、权属文书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0730日中午12点前(以款到账为准)将人民币351万元竞买保证金划入以下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天河支行,账号:44001581301050304518-0002),并带齐有效证件到拍卖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汇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单位竞买还需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展示时间:2013072526日。

备注: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竞买。

 

广东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810567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1202

广东丰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4819298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91号金悦大厦2501